根据《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19号)的相关规定,现将本机关对“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学院培训平台转型升级公有云租用项目”(以下称本项目,项目编号:GC-FG4170358)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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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
(第五百七十号)
一、相关当事人名称
投诉人: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(以下称投诉人)
地 址: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16号8幢
被投诉人: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(以下简称国采中心)
地 址: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
相关供应商: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华为软件)
地 址: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01号
当事人:国家税务总局
地 址: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
二、基本情况
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,向本机关提起投诉。投诉事项为:华为软件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。
三、处理结果
关于投诉事项,经审查,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华为软件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。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。
综上,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:
根据《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20号)第十七条第(二)项的规定,投诉缺乏事实依据,驳回投诉。
华为软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部分认证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要求,扣除相应得分后,华为软件仍排名第一,不影响中标结果。
2018年5月22日
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学院培训平台转型升级公有云租用项目中标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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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项目名称: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学院培训平台转型升级公有云租用项目
2、项目编号:GC-FG4170358
3、招标公告发布日期:2017年9月8日
4、变更公告发布日期:2017年11月23日,2017年9月26日
5、开标日期:2017年12月11日
6、初审情况:
全部投标人通过了初审.
7、中标详情
(1)中标供应商名称: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
(2)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: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01号
(3)中标金额:人民币1050万元
(4)中标标的基本概况:
序号 | 主要投标标的名称 | 规格型号 | 数量 | 单价(元) | 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 |
1 | 三年服务费用 | —— | —— | 10500000.00 | 按照招标要求的交付时间提供 |
9、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:王力,王军,艾伦,张纪,江鸿,徐晓阳,赵楠
10、联系方式
采购人名称:国家税务总局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
联系电话:010-61989732
采购中心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
邮政编码:100035
项目联系人:刘喜冬、吴瑞
联系电话:83083702(中标通知书领取)、83085032
评审业务及评分咨询电话:83083702、83083703
11、公告期限
本中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。
相关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,可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。
联系部门:办公室
联系电话:010-83087286
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
2017年12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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